一边提标不停,一边水价过低:污水处理费用年缺口上千亿
近日,新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吐槽,对意见稿中关于悬浮物(SS)、总磷、总氮、总锌、大肠菌群等指标的限值提出质疑。有业内人士这样表示:“我们理解环保部期望通过提高排放标准形成倒逼机制,从而减少污染排放的苦心,然而,标准修订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更是政治、社会、经济、技术的综合问题。这个过程既需要科学,也需要实事求是的权衡和妥协。”对于此次的新标准,大多污水处理企业感到“限值过高”,而国家发改委也未能针对不同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价格提供引导性的标准。一边提标改造不停,一边水价过低,再加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大量投入需求,地方政府简直就是在做“无米之炊”,必将危及污水排放企业及污水厂的健康生存,并由此影响环境质量的改善。污水处理行业的亏空到底有多大?
一、污水处理的成本究竟有多少?
《给水排水》杂志2015年第5期刊发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谭雪、石磊、陈卓琨等的研究论文《基于全国227个样本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全成本分析》,选取全国227座污水处理厂为样本,分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治理全成本进行估算,全成本模型如下图所示。
通过计算,227座污水处理厂的单位治理全成本在1.01~6.97元/ m3,平均治理成本是2.73元/ m3,平均建设成本为1.70元/ m3,平均运行成本1.03元/ m3。此外,污水处理成本随出水标准的提高而大幅增加,见下图。
二、缺口究竟有多大?
仅看处理成本,非业内读者可能没有相对评判标准来判断其合理与否。请看对比数据:
污水处理成本为1.01~6.97 元/ m3,但实际收费却远远跟不上。今年年初,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最低标准,强调在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而在此标准出台之前,我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污水处理费0.76元/ m3(居民)和0.98元/ m3(非居民)。即使按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测算,成本与收费之间仍存在1.78元/ m3 的差额。根据E20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底,全国城市、县城共有污水处理厂3362座,污水处理能力1.59亿立方米/日,年处理污水总量达476亿立方米。这意味着,即便不考虑提标趋势,现有标准下成本与收费之间的资金缺口至少约有2.8亿/日,年缺口不少于壹千亿元。
三、行业亏损面究竟多严重?
由于无法向居民和企业收取足够的污水处理费用,中间巨大的缺口通常只能依靠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补贴,而在经济和土地收入下行的趋势下,地方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必然会影响对污水处理企业的支付,不但给PPP的契约精神建设带来阴影,也影响整个污水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止2014年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为281家,当中57家企业出现亏损,亏损企业亏损金额为3.84亿元;污水处理行业利润也有明显下降。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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