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拐点已至, “土十条”立下治理军令状

 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意味着“土十条”正式出台。此前,中国已出台“大气十条”、“水十条”。至此,大气、水、土壤顶层设计治理计划已齐备。


  


  “土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同时,“土十条”还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污染物排放远超环境容量导致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问题的产生,主要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污染物排放远远超过环境容量。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我国开展了农业土壤背景值、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和土壤环境容量等研究。此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放在与大气、水污染防治同等重要位置。“相比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尚未形成。”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锁表示。
  
  “土壤污染扩散慢、易累积,具有滞后性,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产品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土壤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王夏晖介绍,土壤污染危害较大,主要是对农产品安全、人居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
  
  “土壤污染防治面临不少困难。”王夏晖说,家底不够清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掌握了土壤污染总体情况,但调查精度尚难满足防治工作需要,亟须开展更高精度的详查。此外,土壤环境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足,都制约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将夯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污染详查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时指出,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此前,2014年环保部和国土部公开了2005-2013年期间开展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
  
  “总体上看,已完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了土壤主要污染物。”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分析,但是,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调查方法不统一,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因此需要开展土壤污染详查。
  
  为此,“土十条”提出,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另据公开资料,截至2015年12月,环保部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已覆盖90%县(市、区)。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
  
  力保人居环境安全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们重点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推进立法、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提出要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土十条》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对重度污染耕地提出更严格管控措施,明确不能种植食用农产品,其他农作物不是绝对不能种;对于污染地块,区分不同用途,不简单禁用,根据污染程度,建立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不得不提的是,2016年初,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土地”事件引发全社会关注,居住环境安全引起热议。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指出,实际上,很多省份都有“毒土地”问题,包括一些水污染等很多也是由“毒土地”引发而来。
  
  文件强调,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土壤质量下降明显约谈负责人
  
  “土十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根据安排,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此外,评估和考核结果还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土十条”还提出,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首先要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
  
  土壤治理修复产业迎良机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在土壤污染状况认知方面,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和农业部分别开展了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但调查精度仍难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需要。而在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及其网络建设、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和土壤环保标准制定等方面,“土十条”亦在此前相关工作基础上,提出更深入精确的工作目标。
  
  就备受投资者关注的土壤治理修复行业发展状况,环保部负责人表示,该行业企业从2010年的十余家增至近千家,从业人员从约2000人增至近万人,项目累计逾300项,具备产业发展基础;“土十条”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其逐步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工程设计施工等环节,形成专业化土壤修复产业链。
  

  业内人士指出,农用地治理与修复成本每亩从几千到几万元,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成本每立方米从几百到几千元,这意味着相关产业将随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快速推进而产生巨大投资空间。同时,土壤修复开发转让获取增值收益的模式逐渐成熟,打破了行业发展资金瓶颈,完善了从土地修复到收益实现的机制。随着“土十条”落地,土壤治理修复行业的拐点将到来。


  (本文综合澎湃新闻、中国证券报、21世纪经济报道、人民网、新京报、每经网)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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